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四平市扫黑办决定从即日起在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三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整治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工作举措,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四平。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重点
(一)教育行业领域
重点打击利用在校学生、针对在校师生实施黑恶犯罪行为,如胁迫、唆使、引诱、欺骗未成年学生实施黑恶犯罪;虐待、欺凌学生等校园“霸凌”类违法犯罪;拐骗、强奸、猥亵学生,组织、强迫学生或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对师生实施敲诈勒索、“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组织在校学生参与贩卖、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网络账号、支付账号以及引流推广、技术开发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教育领域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二)金融放贷行业领域“套路贷”、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有组织地实施“套路贷”“高利贷”“高利转贷”“裸贷”及虚拟货币领域非法“金融放贷”的违法犯罪;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软暴力讨债、洗钱等违法犯罪;有组织地实施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险费等违法犯罪;有组织的实施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或者利用网络“水军”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金融领域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三)市场流通行业领域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扰乱行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在集贸、批发、汽车交易、物流等市场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垄断市场的违法犯罪;组织他人进行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犯罪;“职业索赔人”以恶意、耍无赖等方式敲诈勒索商家的违法犯罪;组织策划并利用黑恶手段等进行恐吓、威胁、强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违法犯罪;市场流通领域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
(四)其他相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行业领域乱象。
二、相关事项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为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的,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2.全市政法机关、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坚决依法从严整治行业乱象,严肃查处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3.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三大行业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坚决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对提供犯罪线索的,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三、举报方式(市、区、各行各业)
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434-3210110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434-3130757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434-3281188中国人民银行四平中心支行 举报电话:0434-3251219市金融办 举报电话:963099市银保监分局 举报电话:0434-321530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434-3599652铁东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434-3512229铁西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434-3271708梨树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434-5270818双辽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434-7289577伊通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434-4203536
四平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