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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 发布时间:2017-12-13 14:32:07 ]   [ 文章编辑: ]

1.复查: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要作出书面复查意见

2.复核: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要给出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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