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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信 访 法 治 化 浅 析
[ 发布时间:2020-05-19 15:38:46 ]   [ 文章编辑: ]

今年是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我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推进教育信访“1234工作法”,围绕1个中心、狠抓2大建设、落实3项举措、聚焦4件事情,重点解决教师职称信访、教育“牛皮癣”信访两大问题,全市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近20多年全市教育系统无信访死亡极端事件发生;无信访重大舆情事件发生;重大时间节点信访工作稳定可控;基本有效化解教育领域信访问题。

一、及时有效处理来信来访

新的《信访条例》实施后,局党委面对错综复杂、频繁高发的信访矛盾,不避不躲,加大信访力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开门纳谏,敞开门抓服务。安排干部专门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实行信访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访的接待,针对实际情况进行耐心解答,遇有业务需要有关科室进行配合解答时,及时和科室负责人进行联系沟通,业务科室派人尽可能给予现场解答,对现场难以解答和处理的信访问题,信访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后立案,请示领导批示并分类办理、按期答复。

二、从源头控制,进行排雷检查

为把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始终坚持从源头抓起,扎实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工作。根据工作部署,近年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等一系列专项检查活动,全面掌握各种隐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有效调处各种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职称问题、划学区入学、择班等难点、热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例如,有关教师职称评聘、分档分级问题的信访。每到教师职称评聘,是教师最为关注的也是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事情。每年的职称评聘大的方针都一样,都是按照省、市人设部门职称评聘文件开展,但由于每个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同,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有的单位教师老龄化比较严重,毕竟离退休时间更近了,尽早解决他们的职称问题,这样可能倾斜于年龄大的教师,自身素质(学历、教龄)等赋分权重就大一些;像特殊学校招生问题比较突出,没有生源学校就没有发展,没有生源学校就没有出路,学校为了寻求发展激励教师招生,采取教师招生加分(每招一名学生在学校考核中加适量分值,这个分值是通过领导班子研究,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的)和创造宽松时间、差旅费补助等办法;有的单位工作任务比较重,为了鼓励工作量大的同志,引导教师积极工作,在教师考核中就给予倾斜。至于分档问题各个学校也是良莠不齐,有的采取职称评聘的赋分办法全方位加分,有的采取以教龄为主,参考其他考核项的办法。不论职称评定还是分档分级以上罗列种种情况,不管采取哪种办法都要通过教工大会讨论,经过教师充分酝酿85%以上通过方可使用,凡是上访单位都是日常考核方案不细,操作评价不公,方案草率形成,没有成熟酝酿造成的,但是也有历史遗留等极特殊情况。政府以及教育部门应该更加完善的进行合理性调整职称评聘晋级,适当扩大教师职称比例,结合本地区制定宏观适用可行的评聘办法,让在职称评聘中通用项目(学历、教龄、论文、各级荣誉)同一赋分标准,这样能更公平合理,让资历相同的教师在不同单位得到合理评价,让那些承担工作量大的,参加工作时间长的教师得到相应的待遇,得到组织上和同志们的认可,得到慰藉,给这些已经被政策严重伤害的人民教师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同时也减少信访存量,避免增量。

择校择班问题的上访。这两个问题严格来说应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就近入学,按学区入学的原则,严禁跨学区入学,严禁不具备基本条件的非本学区入学。分班严格执行“电脑派位”办法,严禁暗箱操作,搞特殊化。

三、牢筑防火墙。

 “谁点的火,谁留的隐患,就该谁去扑灭和清除,之后还要搞秋后算帐,说明你预防针没有打到位。”教育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信访稳定工作原则,要求各中小学校严格建立信访预警、督办、协调机制和信访事故责任倒查制度。要求机关干部每人包一个学校,每个党委成员包一个片,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学校了解校情民意,解决师生困难。要求各中小学校长随时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及时发现上访苗头,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教育局要求各校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民主理财和校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强校风、党风、师风、教风建设,加快建章立制,规范学校管理,力求从制度源头上减少群众上访事件。

三、加强值班管理,畅通信访投诉渠道

(一)加强节假日和日常值班管理

在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双休日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和值班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了群体性越级上访,确保社会稳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扎实细致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级各类来信来访,重大问题“一把手”亲自到场,中层以上干部及值班人员联络通信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对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不间断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群体性越级上访。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架起了一座关注民生、为民排忧解难的桥梁。

(二)落实诉访分离,引导教职工通过法律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结合有关活动多加强法制宣传,也可在日常接访中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告之解决诉求的责任单位、时限承诺,解决诉求的工作流程,让群众知道“谁来办”“怎么办”,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受理信访事项时要认真甄别,看看提出的诉求是否涉法涉诉,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不再纳入信访受理范围,及时引导信访人向政法机关反映,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并尊重政法机关依法做出的结论,自觉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和法治生态,从源头上做好引导分流。

(三)严格依照法律政策按程序处理和化解信访事项,避免处理随意性。按“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大力推行阳光信访、法治信访,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信访问题,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对信访人合理不合规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获取信访人的理解。对信访人过高的诉求或不合法不合现行政策的,要敢于说“不”,不能迫于信访压力,满足信访的非法诉求。要依法化解信访矛盾,把信访工作各环节都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办事程序依法规范。领导在接访时,不能轻易做出批示或承诺;部门在答复时内容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突破底线。信访程序要规范,不能随意任性。对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要启动联合机制,分析根源,对症下药。

(四)加大追责力度。要坚持依法处理事务,特别是各科室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民主决策,严格按法律办事,按政策办事;落实决策责任,问政于民,把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好、解释好、落实好。工作人员做事前都要想想是不是有权、有多大权,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定程序是什么、法律责任是什么,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引发信访矛盾。严格监管,落实责任制,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素质低下、粗暴执法、民愤较大的工作人员,给与警示,促进依法行政;对因不作为或乱作为引发信访问题发生的,要追究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其次对借信访之名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秩序的信访人,或少数不以反映和解决问题为目的,故意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并借机闹事的人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市信访局指导下,我们将继续加强信访工作的管理和信访投诉的查处力度,齐心协力为建设美好四平、生态四平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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